关于清河门区2023年就业工作及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4-02-26 浏览量:47 来源: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2023年,清河门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各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就业政策,以缓解招工求职“两难”问题为重点,以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为载体,积极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统筹推进全区重点群体就业推动大众创业,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促进我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一、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各项就业指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其中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640人,完成640人,完成100%;困难人员就业目标任务360人,完成440人,完成133.33%;失业转就业任务目标700,完成702人,完成100.29%;农村劳动力转移指标1000人,完成1002人(其中就近就地转移502人),完成100.2%。就业见习岗位征集20个,青年就业见习10人,完成任务指标100%;培育创业带头人37人,带动就业191人,完成任务指标100%。高校毕业生联系100%,服务率100%,就业率90%。创业担保贷款审核30笔,发放11笔,发放金额200万元,完成100%。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配齐区、镇街、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人员,制定《基础综合服务平台人员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开展平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3次,提高对政策把握能力,提升服务能力。建立“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点一个,拓宽服务象、服务领域、服务维度,实现终端延伸至居民家门口的“社区(村)+职介+实操+创业”一体化就业创业服务,有效畅通基层就业服务微循环。

(二)搭建供需平台,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依托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工作,动态更新管理辖区内企业用工台账,广泛征集、动态管理更新我区及就业岗位信息。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活动”“源来好创业”等活动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聘活动,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供需平台,解决用工和求职“两难”问题。一是线上招聘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已经形成了每周一、三、五(节假日照常)通过村、社区平台工作人员微信群、朋友圈推送岗位信息机制,通过线上招聘活动,使求职和用工有效对接。利用区政府网站、政府广场前的LED屏以及“清河门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开展抖音“直播带岗”和短视频带岗。就业岗位信息和就业创业政策通过线上方式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开展“送岗位 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流动宣传车持续播放就业岗位信息和就业创业政策,深入村屯、社区、广场以及农贸市场,将就业岗位信息和就业创业政策送到群众手中;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阴历4月18老爷庙庙会、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创业文化广场启动仪式、“双创周”等活动举办招聘会,发放就业岗位信息和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回乡就业促振兴”和“看家乡发展,助就业创业”活动,共组织了63名高校毕业生、56名返乡农民工深入园区企业和创业孵化基地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招工所需条件、配套服务设施、岗位薪酬、考勤制度和食宿环境等问题,为高校毕业生和务工返乡人员就近就业创业增添了信心和动力;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帮扶,联合区残联在乌龙坝镇细河堡村举行农村残疾人就业宣传活动暨棒球制作培训班阜新大慧皮革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教学棒球制作技术,鼓励残疾人积极到企业就业或居家制作,增加家庭收入改善自身生活通过一系列就业服务活动,解决企业招工难及劳动力求职难,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三)扶持用工主体用好惠企政策一是采取有效措施,用好惠企政策。举办企业家、企业人力资源及劳资负责人参加的对企政策宣讲会、恳谈会,解读人社扶持企业政策,引导、指导、鼓励企业用好用足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促进企业发展。深入企业开展座谈活动,深度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现场解读各项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有关用工及社保问题。二是扩大就业服务范围,提升政策受益面。建立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业服务微信群,推送就业扶持政策,政策解读帮助招工。

(四)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多种渠道对创业扶持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劳动者自主创业。发挥五良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带动引领作用,以创业带动就业。打造了近8000平方米的创业文化广场,在全区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氛围和“传承传统文化、丰富业余生活”的文化氛围,搭建了“家门口创业、家门口就业”的平台,打通了服务就业创业最后一公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方便居民生活。“创业文化广场”由五良创业园(阜新)有限公司投资、经营,并对初创市场主体进行孵化。入孵市场主体147个,带动就业441人,提升我区创业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就业补助资金执行《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9]276号、《关于印发阜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阜财社发[2021]5号、《关于规范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阜人社发[2022]26号)办法和通知的规定。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情况如下:

(一)就业补助资金收支总体情况

上年结余5535771.08元,本年收入1748802.03元,其中中央直达就业补助资金1743900元,区级配套资金4902.03元。

本年支出7284573.11元,本年结余0元。

(二)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具体情况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1700054元(市区级基层综合服务平台人员经费73295.00元,开展宣传服务、招聘活动支出626759.00元,创业孵化基地2022年运营补贴支出1000000.00元)。

(二)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312918.57元,(公益性岗位安置类1888200.84元,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类424717.73元)。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3253850.54元,(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3064955.04元,农村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188895.5)。

(四)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7750元。(农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支出)。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对企帮扶力度,继续宣传惠企政策,稳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二)加强对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搭建供需平台,使求职者与用工单位有效对接,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就业工作重心下移、业务下沉,增设“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点。

(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多种渠道对创业扶持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劳动者自主创业。发挥五良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带动引领作用,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新创业服务力度,落实落细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继续推进“创业文化广场”建设,弘扬“双创”精神、厚植“双创”文化、营造“双创”氛围,坚持“就业服务不打烊”,做优“家门口”就业创业平台,以更有温度、更有质感、更有活力的就业服务态度,千方百计促进各类人才就业创业,促进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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