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29 浏览量:55 来源:清河门区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史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区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编制全区编史修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征集、筛选、整理史志鉴历史资料,组织研究、编纂、出版中共阜新清河门党史和党的重要文献,依法组织编纂出版清河门地方志和清河门地方综合年鉴。

(四)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地方党史研究和党史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建立并充分利用地方志信息化系统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五)组织督促、指导、检查全地区党史研究和志鉴编纂工作,负责审查、验收、评审、批准镇街志鉴及部门志鉴、专业志鉴的出版发行。审查有关党史内容出版物和影视作品的编辑、制作及发行。

(六)开展史志理论研究,总结交流史志工作经验,组织全区史志鉴各种成果的交流,培训史志工作人员。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党史研究室

第二部分 区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0.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2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部门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不涉及与上年比较。

(二)支出总计20.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2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本部门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不涉及与上年比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万元。

本部门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不涉及与上年比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4万元,占8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万元,占6.82%;卫生健康支出0.66万元,占3.28%;住房保障支出0.93万元,占4.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4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2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基数调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0.6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0.66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0.9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0.93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支出

本部门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不涉及与上年比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2万元。

本部门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不涉及与上年比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性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为新设单位,本年未开展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故此部分为空)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为新设单位,本年未开展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故此部分为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第四部分    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本部门为2022年3月新增决算单位,未能及时参与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所以没有此项工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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