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8 浏览量:90 来源:清河门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
2.承担全区城乡就业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协调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管理、劳动保障代理、就业创业训练机构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咨询、鉴定信息统计、人才管理机关服务工作。
3.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
4.承担企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申报和缴费基数核定相关服务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将阜新市清河门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更名为阜新市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隶属关系由区政府直属变更为区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
纳入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45.8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45.8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8.24万元,降低3.93%,主要原因:工作变动人员减少。
(二)支出总计445.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45.8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6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8.24万元,增长降低3.93%,主要原因:工作变动人员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24万元,降低3.93%,主要原因:工作变动人员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无三公经费。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餐费、住宿费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无公务车辆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万元)。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63.22万元。自评平均分97.13分。《部分(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评价情况。
我中心2022年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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