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6 浏览量:151 来源: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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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调整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方者的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投标工作,建设全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四)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六)负责统养推进全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仅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全面振兴、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空区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八)负责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价格和收费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负责本区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本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提供本区价格公共服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十)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划订清河门区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本地区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演门的资金投入,拟定全区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井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区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工作,协调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区内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根据需要提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监督执行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
(十二)拟订区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积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84.9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84.9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36.25万元,增长67.75%,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增长。
(二)支出总计584.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5.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9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3万元。
2.项目支出439.1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07%。主要包括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36.25万元,增长67.75%,主要原因:一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4万元,项目支出439.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6.25万元,增长67.75%,主要原因:一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9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1.4万元,占95.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5.91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6.43万元,占1.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1.4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2.2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5.68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3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380.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9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91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4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3万元,比上年减少1.97万元,降低11.59%,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7.59万元,自评平均分98.24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2年度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006001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10905000 | ||||||||||||||||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 | 97.59 | ||||||||||||||||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 97.59 | ||||||||||||||||
年度主要任务 | 对应项目 | 项目下达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 8.83 | 8.49 | 96.26% | 20 | 19.25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 144.62 | 137.34 | 94.96% | 20 | 18.99 | ||||||||||||
年度目标 | 年初总体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按时完成本年度内各项工作任务,达到绩效管理目标 | 基本完成本年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运算符号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履职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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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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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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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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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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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水平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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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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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 | <= | 5 | % | 5 | 1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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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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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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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公开情况 |
| 全部公开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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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支管理 |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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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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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内控制度有效性 |
| 制度有效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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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8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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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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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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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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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应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企业满意度 | >= | 90 | % | 100 | 1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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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 | 窗口服务效率满意度 | >= | 90 | % | 100 | 1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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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 | 创新驱动发展 | 建立可持续发展方案 |
| 科学管理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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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价得分 | 9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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