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26 浏览量:114 来源:阜新市清河门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3、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4、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46.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6.7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0.52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一般管理事务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246.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2.6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6.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9万元。

2.项目支出14.0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7%。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0.52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一般管理事务经费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65万元,项目支出14.0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1.17万元,占81.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万元,占9.61%;卫生健康支出10.07万元,占4.08%;住房保障支出11.79万元,占4.78%。

1.公共安全支出201.17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01.1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基数调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0.07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10.07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科目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1.7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11.79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其他支出0万元。

1.其他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等。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6.6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69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4.04万元,自评评分95.76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61万元,执行数为16.61万元,完成预算的58.0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辽财指政法2021年8071号要求。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2万元,已用于政法机关办案和业务装备方面支出。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部门绩效评价没有发现存在问题。下一步无需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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