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19 浏览量:146 来源: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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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2、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区属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4、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区内外对清河门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
5、负责统筹全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7、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指导全区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9、统筹管理全区高等教育,统筹指导继续教育。
10、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11、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12、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13、负责贯彻落实辽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区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14、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方面的区内外交流与合作。
15、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16、负责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
17、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政策措施。
1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19、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区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20、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21、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22、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23、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24、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
25、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市场。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文化产业经济运行监测。
26、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27、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28、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
29、拟订全区体育工作有关政策,研究编制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工作。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30、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31、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区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
32、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33、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34、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5、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36、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37、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38、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15.4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4.87元,占收入总计的99.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28%。主要是项目支出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支出总计214.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9.8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5.7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8万元。
2.项目支出95.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4.22%。主要包括教育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0.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项目支出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6万元。
主要是项目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0.6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等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5万元,项目支出95.0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03万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的99.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基本支出119.85万元,占55.78%;项目支出95.01万元,占44.2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87万元,具体包括:
1.教育支出204.6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万元,主要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4.11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9.36万元,自评平均分97.59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2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2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8.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29.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5.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8.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4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022001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本级-210905000 | ||||||||||||||||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 | 71.44 | ||||||||||||||||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 71.44 | ||||||||||||||||
年度主要任务 | 对应项目 | 项目下达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 32.12 | 30.46 | 94.81% | 13.3 | 12.6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 32.12 | 30.46 | 94.81% | 13.3 | 12.6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 117.73 | 108.9 | 92.50% | 13.4 | 12.39 | ||||||||||||
年度目标 | 年初总体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合理利用才财政经费 | 合理利用财政经费,完成区域内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开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运算符号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履职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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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总体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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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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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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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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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水平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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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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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 | <= | 5 | % | 5 | 1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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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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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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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公开情况 |
| 全部公开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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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支管理 |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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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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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内控制度有效性 |
| 制度有效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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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8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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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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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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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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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应 | 生态效益 | 学校绿化覆盖率 | >= | 80 | % | 80 | 1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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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对教育事业发展满意度 | >= | 85 | % | 85 | 1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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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 | 创新驱动发展 | 人才队伍建设 |
| 持续建设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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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价得分 | 9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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