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18 浏览量:133 来源: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公路、水路、城市共交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全区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其他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工作。
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运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管理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铁路、民行运输,负责全区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指导全区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承担全区道路客货运输、水上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初审批及营运车辆驾员培训资考试等工作。负责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车、公共汽车道交通运营、交通物流的运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区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内陆水域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区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中心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区交通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交通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区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区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68.4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68.4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8.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63.1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
(二)支出总计868.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8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8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7万元。
2.项目支出826.6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19%。主要包括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公路建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63.1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1万元,项目支出826.6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3.1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4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万元,占0.42%;卫生健康支出32.49万元,占3.74%;交通运输支出830.08万元,占95.58%;住房保障支出2.28万元,占0.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万元,主要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报销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报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32.49万元,主要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30.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及委托业务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标准提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0.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标准提高。
3.交通运输支出830.08万元,主要包括: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3.9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标准提高。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支出253.94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362.19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实际工程款小于预估的工程款。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实际工程款小于预估的工程款。
4.住房保障支出2.28万元,主要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万元,比上年比较持平状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3.33万元,自评平均分96.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2022年度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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