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18 浏览量:108 来源: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政府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会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镇、街党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对区直各党委、政府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干部配备、人员编制提出意见;协助区委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行考察,提出任免建议;负责做好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及业务指导工作。

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为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区纪委监委及区委巡察办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98.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8.2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0.79万元,增长25.4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1人新增工资支出;二是本年度新增绩效工资支出。

(二)支出总计398.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2.5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5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8万元。

2.项目支出25.7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45%。主要包括办案经费、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9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本年调入1人员增中人员经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53万元,项目支出2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本年调入1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1%,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27万元,占79.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2万元,占9.57%;卫生健康支出21.92万元,占5.5%;住房保障支出19.92万元,占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27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18.2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调入1人并增加绩效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2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9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1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调入1人且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1.92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43万元,完成年初数113.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调入1人且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9.9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92万元,完成年初数94.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依据基数偏大。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专案,致使用车量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该项支出。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人员参加出国(境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为0万元,本年度无出国(境)人员未产生相关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该项支出。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未产生相关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专案,致使用车量增加。比上年增加1.83万元,增长41.78%,主要是本年度专案数量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9万元,主要用于汽油、高速通行费、车辆保险支出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8万元,比上年减少99.12万元,降低76.72%,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82.35万元,自评平均分95.32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2年度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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