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河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8-04 浏览量:384 来源: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7.2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34中学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区既有建筑安全,全面清查整治既有建筑安全和违法建设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坚决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彻底清除安全隐患,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清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清查范围

此次排查范围为全区范围内既有建筑,重点排查存在改扩建行为的大空间人员密集场所。

(二)整治重点

本辖区内各单位、部门务必深刻吸取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7.23”34中学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查找梳理安全生产重要短板问题,采取精准措施,堵塞盲区漏洞,避免风险辨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违法违规整治重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既有建筑;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扩建、擅自加层、增加房屋荷载、违法违规投入运营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既有建筑;未经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行政许可审批的既有建筑。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本辖区内各单位、部门要立即部署落实,并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清查。本辖区内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建筑进行全面摸底。要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人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和安全隐患,并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每栋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要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同时要坚持边排查便清理边整改。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全面整治。辖区内各单位、部门要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安全隐患,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要深入分析清查整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需要在区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及时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推动解决。

以上各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步推进,边摸底、边清查、边整改,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

四、工作职责

(一)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监管的场所存在违法建设和安全隐患开展清查整治,进行全过程指导服务,并对清查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隐患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有关单位、部门要进行约谈、通报。

(二)辖区内各单位、部门要对清查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区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公安、应急、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区域内所有既有建筑的违法建设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区发改、自然资源、应急、住建、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既有建筑立项、用地、规划、建设、施工、消防、人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的清查整治工作。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

(四)区教文体广、卫生健康、交通、工信、民政、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区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应急、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景区、车站、商场、饭店、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全面清查整治。对以上场所(建筑)产权人和使用人存在的违法建设行为的,要责令整改,确保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对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要与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应急、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共同推进、落实整改。

五、保障措施

区政府是清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推进落实。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动员部署,配齐配强人员,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全面清查到位,问题隐患整治到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分头推进,组织落实好本行业领域的清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出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压实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

请辖区内各单位、部门认真填写《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台账》,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83日起,每日中午13:00前报送至区住建局,同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后停止报送。

联系人:陈晓丽  联系电话:13941869806

    高仁纯  联系电话:13841847416

电子邮箱:fxa2782308 @163.com

 

附件: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台账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附件:

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所在地县(区)具体地址

使用用途

产权人和使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清查时间

存在问题

落实整改责任部门

落实整改责任人

整改情况

1

 

 

 

 

 

 

 

 

2

 

 

 

 

 

 

 

 

3

 

 

 

 

 

 

 

 

 

 

 

 

 

 

 

 


清河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图解:《河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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