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教育局政策简明问答

日期: 2023-05-16 浏览量:127 来源:清河门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一、享受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生和非住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有哪些?

答:(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扶贫部门发放的建档立卡证认定;(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学生--民政部门制发的低保证明认定;(3)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子女--民政部门发放的证件认定;(4)孤儿--民政部门发放的证件认定;(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联制发的残疾人证并校内认定为贫困;(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残联制发的残疾人证并校内认定为贫困;(7)家庭遭遇各种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学生--校内认定;(8)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校内认定;(9)烈士子女--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件;(10)见义勇为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子女--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件。

二、如何享受学前资助金政策?

答:(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扶贫部门发放的建档立卡证认定;(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学生--民政部门制发的低保证明认定;(3)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子女--民政部门发放的证件认定;(4)孤儿--民政部门发放的证件认定;(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联制发的残疾人证并校内认定;(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残联制发的残疾人证并校内认定;(7)家庭遭遇各种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学生--校内认定;(8)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校内认定;(9)烈士子女--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件;(10)见义勇为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子女--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件。

三、享受学前、义教各种政策的流程?

答:提前告知——个人申请——提交有效证件——综合认定(学校审核和认定)——确认享受政策的学生名单——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被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建档备案

四、各阶段贫困学生资助标准有哪些?

答:中等职业学校:(1)中职助学金:2000元/年/人;(2)中职免学费:公办学校按照实有收费标准免除,民办学校按照同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除。

普通高中:(1)高中助学金:2000元/年/人;(2)高中免学费:公办学校按照实有收费标准免除,民办学校按照同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除。

义务教育学校:(1)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1000元/年/人;(2)中学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1250元/年/人;(3)小学、中学义务教育阶段贫困非住宿生生活补助:750元/年/人。

幼儿园(学前入学资助金按月发放,以幼儿实际在园月数计算):(1)城市幼儿园学前入学资助金:200元/月/人;(2)农村幼儿园学前入学资助金:10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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