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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对象】 赵婷婷
【访谈时间】 2023-05-15
【问答摘要】

主持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在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嘉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部署了区属各国有企业修订了公司章程,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明确了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事项;明确党组织的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组织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对符合条件的党组织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清河门区新业热力有限公司在公司制改革中,实行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即公司党支部书记任公司董事长,党支部委员任公司副经理。

二、为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区属国有企业如何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组织了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各企业根据该《意见》分别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办法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遵循的原则、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决策纪律、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同时各企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分别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治理架构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了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范围,党组织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审议。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