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2-15 浏览量:356 来源: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清政发〔202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组成部门:
现将《清河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辽职转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依托阜新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时更新我区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附件:清河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共205项).xlsx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邮编:123006 Email:qhmqzfwz@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502210913号 辽ICP备05021991号 网站标识码:210905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011158 网站举报邮箱:qhmqzf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