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08-17 浏览量:336 来源:清河门区新北小学 责任编辑:政府办徐思宇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等方面的教育。

2.负责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按照章程自助管理。

3.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4.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5.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6.负责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7.负责学籍管理并对学生实施奖励和处分。

8.负责依法制定本校教师及其他职工的聘任办法并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依法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

9.负责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教师和其他职工。

10.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11.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12.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


第二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第三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20.4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69.6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9.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23.74万元,主要是幼儿园保教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7.05万元,主要是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和保教费结转

(二)支出总计1215.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47.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9万元,资本性支出0.09万元

2.项目支出67.7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4万元及资本性支出29.6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25万元

主要是事业收入资金结转,事业收入是幼儿园保教费剩余形成的结转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21年,新北小学部门决算收入1193.39万元,比上年减少240.16万元,降低16.75%,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工资

2.支出增减情况。2021年,新北小学部门决算总支出1215.19万元,同比减少支出215.48万元,降低15.0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新北小学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75万元,项目支出67.7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2.4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108.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38万元

1.教育支出1108.10万元,包括:

1)学前教育支出2.21万元,主要是幼儿园的办公费、贫困学生的助学金等支出。

2)小学教育支出1105.8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84.3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84.38万元,主要是在职教师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新北小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421.23万元,同比减少支出228.75万元,降低16.10%。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9.61万元,降低12.88%;项目支出减少45.86万元,降低40.37%。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工资、2021年无补发拖欠工资。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节约经费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