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08-16 浏览量:217 来源: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责任编辑:政府办徐思宇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受区卫健局委托,依法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负责执行全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落实

3、承担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执法工作

4、负责医疗卫生(含中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以及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基本药品等监督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负责开展卫生健康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内卫生监督信息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

6、负责国家、省、市、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随机抽查、专项行动监督检查,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7、负责对涉及非法行医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第二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2.15万元,主要是上级拨专项款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无法对比。

(二)支出总计41.3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6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万元。

2.项目支出2.69万元,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及双随机抽检专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无法对比。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4万元

主要是执法专项结转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无法对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2万元,项目支出1.6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1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8.1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卫生监督机构36.4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等支出。

4)其他卫生健康事务支出1.69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包括: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2.1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1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40.3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无法对比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2020年无法对比,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数据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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