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08-16 浏览量:113 来源: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政府办徐思宇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经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活动,负责编制政府集中采购的操作流程。

(三)承担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报及执行,财政票据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区财源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指导乡镇财政开展业务。

(七)承担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账户设置及运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决算(结算)评审,负责对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招标工程的拦标价审核。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0.3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0.3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8.39万元,降低10.97%,主要原因:本年有人员变动

(二)支出总计230.3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0.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财政服中心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3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3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09.3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2万元,主要是职工退休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9.3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9.39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财政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30.3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28.39万元,降低10.97%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39万元,降低10.97%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我单位未参加绩效管理故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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