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08-16 浏览量:101 来源:清河门区卫健局 责任编辑:政府办徐思宇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组织紧急医疗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妇幼保健、药具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老干部保健、医药体制改革、老龄及红十字会等工作。为全区卫生健康提供服务。

2.负责卫生学监测、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措施;拟定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组织实施医学救援救治和应急处置;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开展健康教育、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防病检查等服务工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与指导。

3.承担全区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的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权益保障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地区老干部保健服务工作,协同财政部门管理离休老干部医疗费用核实、报销工作,为老干部保健工作提供服务。

5.负责对本级医改工作的调研、督办、检查、指导,推进组织本级医改业务的培训、宣传和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

6.开展救灾、救助、救护,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等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0.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8.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94.09万元,降低48%,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

(二)支出总计210.2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7.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万元。

2.项目支出2.93万元,主要包括对失独家庭的补助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08.13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财政局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81万元,项目支出41.6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2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96.1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196.1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196.17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4.0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4.07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10.24万元,同比支出减少208.13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0.5万元,减少40%;项目支出减少38.73万元,减少93%。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部分2021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0个项目支出,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本单位未开展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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