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8-12 浏览量:172 来源:清河门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政府办徐思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 号)要求
1、整合审批流程。将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规划、审批报建、施工许可 3 个阶段。
2、明确牵头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自 然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规划、审批阶段工作。住建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
3、实行并联审批。打破部门界限,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每个审批阶段由牵 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 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主办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邮编:123006 Email:qhmqzfwz@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502210913号
辽ICP备05021991号 网站标识码:210905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011158 网站举报邮箱:qhmqzf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