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清河门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结果的公告

日期: 2022-06-01 浏览量:394 来源:清河门区自然资源分局 责任编辑:徐思宇 文字大小: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辽自然资办函[2021]73号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开展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工作,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经过核查的3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予以公告。

公告期30日,如有异议,请到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清河门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418-6327509具体图斑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清河门煤矿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明细表.xlsx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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