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5-27 浏览量:380 来源: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5月24日,我区召开“阳光三务”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通报了省纪委《关于全面推进村级“阳光三务”指导口径》文件下发以来相关工作,传达了市纪委“阳光三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我区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阳光三务”是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巩固基层执政基础的重要治本策略,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保障基层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做好“阳光三务”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质量,以实实在在的“阳光三务”公开成果维护好广大党员群众的切身利益。
会议强调,“阳光三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对各镇街“阳光三务”工作的培训指导督导力度,切实做好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镇(街)、村(社区)是“阳光三务”的实施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纪委“阳光三务”指导口径要求的公开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限,明确专门的党务、村(居)务和财务公开的负责人及具体录入人员,主动作为,既要履行好分内职责,更要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扎实有序推进“阳光三务”工作,确保“阳光三务”工作各项任务在我区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要丰富公开形式,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阳光三务”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要加强对“阳光三务”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委办、区政府办要强化统筹推进。纪委监委机关要切实担负起推动“阳光三务”工作的监督责任,完善监督层次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应公开不公开或推进缓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走过场走形式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组织及个人进行通报、提醒、约谈,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相关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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