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5-15 浏览量:171 来源:清河门区教文旅局 责任编辑: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问: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初次申请贷款的时候,需要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资料到原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审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咨询电话:0418-6011896(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主办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邮编:123006 Email:qhmqzfwz@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502210913号 辽ICP备05021991号 网站标识码:210905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011158 网站举报邮箱:qhmqzf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