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2022年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申报相关问题

日期: 2022-05-15 浏览量:375 来源: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1、目前广大创业者和经营者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除了到窗口提交申请外,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申请吗?

:为解决群众到实体窗口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排队轮候,人员聚集,不利于疫情防控和不够便利的问题,目前除了窗口受理外,企业、群众还可以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通过企业登记(许可)模块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主体类型包括:内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业务种类包括:设立登记、变更(备案)登记、注销登记。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电子归档”,足不出户就可以申报营业执照,大大降低了企业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受到企业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这里给广大创业者和企业经营者提两个醒: 一是经营者要明确自身的需求。市场主体类型多种多样,只有明确了自身需求才能做好选择,才能有针对性地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二是创业主体既要依法准入也要懂得依法退出。当市场主体不再进行营业时,经营者须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2、经营者在领取执照后,如何进行年检?不年检的后果是什么?

:经营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经营者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企业信息填报模块进行申报。如未按时报送年报,该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旦列入异常名录,很可能给你今后的创业乃至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3、现在对企业经营场所有什么规定?

2020年开始全面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202171日开始实施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申请人在办理企业设立住所变更经营场所备案时只需提交载明住所经营场所相关信息的承诺书无需提交房屋权属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等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辽宁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止类限制类目录》等有关规定对自主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作出承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有效性自担责任。

根据《辽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不得作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4、很多经营者不知道小餐饮和食品小作坊有什么不同,那么它们具体有什么区别呢?

答:小餐饮是指经营场所面积不足八十平方米,有固定门店,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经营者。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流程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但是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者。

另外,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均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原发证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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