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四组厂区内9.6MW分散式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日期: 2021-10-27 浏览量:288 来源:清河门区河西镇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项目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四组厂区内9.6MW分散式风电项目

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风能是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利用风能且在不消耗矿物质能源和不污染环境的基础上,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新能源项目。本项目利用阜新市清河门区丰富的风能资源向电网提供清洁的电力,可改善当地电网的电源结构,缓解当前能源紧张局面,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拟在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境内新建总装机容量9.6MW的分散式风电场,该风电场采用2台单机容量为4.8MW的风电机组,同时建设1座10kV开闭站。本项目拟建风机点位分别在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平业煤矸石加工厂和广盛粉煤灰制砖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期6个月,运行期20年。

二、公示说明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2019]713号令)和辽宁省发展改革

委的要求,阜新德旭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承担《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四组厂区内9.6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材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估单位联系。

三、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阜新德旭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新昌路166-3门

  联系人:王延军        话:199 0792 8848

  邮 箱:wangyanjun@sinogaoan.com.cn

 

(二)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太平区东光路18-4门

  联系人:高芯        电  话:0418-2678881

  邮箱:15041803363@163.com

  

                                            

 

新德旭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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