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3-23 浏览量:311 来源:区教文旅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阜新市清河门区学区划分原则
(一)“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学区划分要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原则上城区学生上学距离不超过3公里.
(二)“均衡和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办学行为的规范,有利于区城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认真执行国家、省规定的班额标准确保每一位学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相对稳定”的原则,在考虑历史沿革,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做好衔接,审慎调整,保持学区范围的相对稳定。
二、划分办法
(一)中学学区划分
1.算十中学:清河以东为第十中学学区,后窑村居住的南街村民子女到十中就读的视为本学区。
2.第二十三中学:清河以西为第二十三中学学区。
(二)小学学区划分
1.区直属小学学区划分
实验小学:清河西大街到清河大街延至火车站以东(包括吕家店住宅)东ト子村、南街村为实验小学学区,后窑村居住的南街村民子女到实验小学就读的视为本学区。
新北小学:清河西大街到清河大街延至火车站以西、矿大楼住宅,老街里为新北小学学区。
第一小学:河西矿区职工户住宅居民子女为第一小学学区。
2.各镇小学学区划分
乌龙坝镇中心小学:吴家窑村民子女为吴家小学学区。
蒲草泡小学:蒲草泡村居民子女为蒲草泡小学学区。
关碱小学:关碱村居民子女为关碱小学学区。
河西镇中心小学:河西村居民子女为河西镇中心小学学区。
三道小学:三道境村居民子女为三道小学学区。
注:行政村无小学的村民子女到本所属村小就读的视为本学区。
三、外来务工子女学区划分
新北小学、第十中学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校。
四、军人子女学区划分
现役军人子女享受择校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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