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7-15 浏览量:410 来源: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项目名称: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道路工程
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随着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建设,开发区内的道路基础设施陈旧落后,现有道路已不能满足开发区在道路交通方面的需求,急需解决皮革产业开发区道路交通问题,改善开发区通行条件,积极推进皮革产业开发区发展,因此,提出本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内2条道路,道路总长度3公里,其中阜钛线道路长度1.4公里,道路宽度12米,道路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400;滨江路道路长度1.6公里,道路宽度9米,道路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600,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建设期为8个月(2021年3月—2021年10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
(一)收集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道路工程相关资料,现场勘查,调查该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环境,交通环境和自然环境情况;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判断;
(三)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方式识别该项目存在的社会风险因素;
(四)编制分析报告内容,判定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公告说明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2019]713号令)和辽宁省发展改革
委的要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委托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承担《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道路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材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估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清河门区清远街70号 联 系 人: 李兴伟
电 话:0418-5115100 邮 箱:230000033@qq.com
(二)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太平区东光路18-4门 联 系 人:高芯
电 话:0418-2678881 邮 箱:15041803363@163.com
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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