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6-30 浏览量:373 来源: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项目名称:清河门区“光热+电”清洁取暖项目
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为在满足居民冬季采暖需求的同时做到节约能源并改善空气质量,“清洁取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我国各级政府也颁布了大量的政策文件,推动农村地区清洁采暖设施建设的进程。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阜新市清洁取暖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规划要求,提出实施清河门区“光热+电”清洁取暖项目。该项目设备安装地点为清河门区农村散户,涉及河西镇、乌龙坝镇、 清河街道、新北街道。
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为清河门区农村散户安装清洁采暖设施,安装范围涉及 3282 户,安装“光热+电”清洁取暖设备 3282 套,其中:2021年安 装“光热+电”清洁取暖设备 1149 户,2022 年~2023 年安装“光热+ 电”清洁取暖设备 2133 户。 每套设备包含光热采暖一体机、集热管、电采暖炉、循环泵、光 热+智能控制器等及配套管材管件,不包含室内散热设备。
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 3 年(2021 年~2023 年)。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3552 万元。
资金来源: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每户政府补贴 7500 元,取暖户缴纳 3000 元,其他费用建设单位自筹。
二、公告说明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2019]713号令)和辽宁省发展改革
委的要求,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委托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承担《清河门区“光热+电”清洁取暖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材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估单位联系。
三、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联系人: 李洪涛
电话:0418-6011389
邮箱:309596026@qq.com
(二)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东光路18-4门
联系人:高芯
电话:0418-2678881
邮箱:15041803363@163.com
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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