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21-02-10 浏览量:475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夏照富 文字大小: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清河门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按照《阜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公领发〔2020〕1号)的具体安排,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制定下发了《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河门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阜清政办发〔2020〕12号)文件,对我区各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在以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载体的基础上,创新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清河门政务”微信公众号、报刊、区电视台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一年来,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0余条,公开政府文件33件,政策解读信息8件,政府常务会议15期、其他会议10次,集中公开全区各部门预决算信息95条。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和舆情回应工作,扎实做好舆情搜集、研判、处置和回应,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344条,处理8890便民服务热线诉求1425件,回应领导信箱留言3条,时限内办结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政府办公室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网站板块管理,不断充实门户网站内容,设置政务公开工作专栏,涵盖19项公开事项均可一键查询。同时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清河门区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四)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印发《清河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清政办发〔2020〕15号)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安排,现已编制完成区、镇两级26个试点领域目录编制工作,为下一步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提供了重要支撑。二是全力做好“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受疫情影响,创新“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清河门宣传公众号、清河时讯党报均开设活动专栏,组织协调各具有对外行政职能的部门发布相关信息13条,26余次。同时协调区电视台,组织5家单位开展在线访谈,解答问题10余条。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及编辑标准(2020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做好政府网站信息编辑及报送工作,严把公开内容关。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明确责任制,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56

239

2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12

157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

35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0

18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3229.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距离群众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分析原因主要在于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方法、内容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办将积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鼓励各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与党支部集中理论学习相结合,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先进,查缺补漏、立即整改。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做到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细化区、镇两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筹部署,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三是拓宽政务公开工作渠道。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政务信息,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信息要做到及时公开。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际工作人人抓的良好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创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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