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党务保障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10 浏览量:322 来源:区委党务保障中心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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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党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党务保障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党务保障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党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关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老干部活动、地方志、档案管理、广播电视、法律援助、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信息、见义勇为、劳模、文联、法学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区委党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二)承担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区意识形态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公务员、专业技术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供保障。

(三)承担征集、整理、编纂区地方党史资料、研究党的地方历史经验;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为地方党史工作提供服务。

(四)承担全区现行文件(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立卷;收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等工作。

(五)承担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网上名称管理、网站建设、信息化应用、信息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协助做好机要值班值宿工作。

(六)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等工作,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服务。 

(七)承担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网络建设、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八)承担全区干部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归档、装订、审核、交接和查借阅工作,推进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建设数字化干部档案库等工作。

(九)承担转型升级和构建和谐清河门的新思路、新成就、新人物、新风貌等宣传工作,为党报党刊出版提供服务保障。

(十)推动和组织文艺创作,开展同各文艺家协会以及文艺社团的联络、协调、服务指导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文联系统工作会议,主办或协办有关文艺活动,开展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查研究工作,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

(十一)承担收集、整理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严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帮助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亲属及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解决实际困难等工作。

(十二)指导开展法律研究活动,参与地方性规章的拟定和论证,宣传和推广法学创新研究成果、法学学术研究成果,创办有关刊物,参与法治宣传的法学教育,参与培训法学、法律人才,组织开展对外法学交流,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服务等工作。

(十三)承担对老干部各活动协会的管理和指导,为全区离退休老干部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十四)承担对广播电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广播电视宣传,参与全区重大宣传任务的组织、协调、落实,为调频广播、电视节目及专题节目的安全播出提供服务保障。

(十五)受司法行政部门指派,负责法律援助案件初审、代书;接待公民的来访咨询。

(十六)负责劳动模范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劳动模范的宣传工作。

(十七)为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教育保护与维权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十八)承担完成省、市、区绩效考评任务指标的调度、反馈、汇总上报等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提供服务。

(十九)负责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事务性工作。

(二十)承担对全区统战对象、妇联、科协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及相关工作;做好统战、妇联、科协工作日常宣传报道,完成各类信息上报工作。为统战、妇联、科协工作提供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清河门区党务保障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不涉及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党务保障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党务保障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党务保障中心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91.8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91.8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8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9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7%。

(二)支出总计697.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97.8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1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7.8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14万元,占8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3万元,占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14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2.48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620.66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06万元。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42.23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49.7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9.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XX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7.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5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厅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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