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07 浏览量:196 来源:清河门区实验小学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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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清河门区实验小学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清河门区实验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河门区实验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河门区实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3、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4、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决定校内教职工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实施奖惩。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5、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和规律,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制纪律和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做好管理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搞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
6、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要有计划地参加教研活动,有目的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要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加强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地组织质量检查、分析,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
7、组织制定和实施校舍建设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正确使用各项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8、加强与党支部的合作,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协作。
9、依靠群众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其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有关决定。督促和检查教代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10、主持学校与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联系工作和外来工作。搞好校际间的交往;做好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工作,争取各方面力量对学校的支持,为办好学校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实验小学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只有实验小学
第二部分 清河门区实验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河门区实验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6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6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2.8万元,降低4.7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8人;二是按上级要求压减开支。
(二)支出总计1237.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63.5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0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3万元。
2.项目支出73.5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94%。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93.89万元,增长降低7.05%,主要原因:今年固定资产投入较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3.09万元。
主要是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3.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按上级要求压减开支;二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8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57万元,项目支出73.5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3.0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3.89万元,降低7.0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8人;二是按上级要求压减开支。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3.6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13%。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7.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143.52万元,占92.43%;住房保障支出93.59万元,占7.56%。
1、教育支出1143.52万元,包括:
(1)小学教育支出1109.1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只对人员工资做了预算并未对各项保险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做出预算。
(2)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4.3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
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的4.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未纳入预算。
2、住房保障支出93.5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93.59万元,主要是教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未纳入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未纳入预算。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相比,没有变化,还是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3.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X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厅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我单位未参加绩效管理故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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