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20-05-11 浏览量:218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阜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公领发〔2019〕1号)规定和精神,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制约为目标,不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有效地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公开内容、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区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清政办发〔2019〕19号),对我区各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公开内容、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序推进。以政府网站作为主要载体,规范内容、及时更新,努力推进重大信息的公开力度。一年来,针对事关我区项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机构和人事任免、规章制度以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棚改信息、脱贫攻坚等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针对各部门上报的500余条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同时,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组织全区15家政府部门在政府广场集中开展了现场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办公等服务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统一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格式,按照规范的处理流程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答复,努力做到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畅通,群众满意。截至目前,按照程序办理了群众依申请公开件3件,主要涉及棚户区改造、征地补偿等相关工作,其中现场申请1件,邮件申请2件,自行领取告知书1件,邮件邮寄告知书2件,按时回复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办公室努力增强信息工作的敏锐性,多角度挖掘信息,有效拓展信息源,对政策文件及解读、人事任免、项目招标、招聘信息、资金管理等信息进行有效动态公开,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000余条。

(四)平台建设

优化网站板块管理,不断充实门户网站内容,设置政务公开工作专栏,涵盖19项公开事项均可一键查询。同时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清河门区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阜政办公开〔2019〕2号)文件要求,开展2019年度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工作,逐条落实做好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疏通群众投诉渠道,进一步拓宽监督形式和方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监督投诉受理平台,设置民意征集、领导信箱、投诉建议等专栏,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构建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依规执行、按章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8

38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

+9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9

+21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8

+14

0

行政强制

31

+3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仍需加强。虽然能够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府办重要工作来抓,但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意义缺乏深层次的认识,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2.业务水平仍有待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市公开办虽召开了专题培训,但是还缺乏系统、深入的业务研究,短时间内不能很好的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公开。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区政府办公室将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紧紧围绕我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政务公开。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将市政务公开办培训材料、课件整理发放至各部门,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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