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 2019-06-17 浏览量:229 来源: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阜新市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阜新市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阜新市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阜新市阜新市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辖区内综合执法职能

2负责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和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含马路市场)、机动车侵占人行步道和扒窗改门、破坏房屋结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民政殡葬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噪声、废渣、有毒有害气体、烟尘污染和在城市道路乱撒冥纸、冥钞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维权工作,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盐业、酒类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服务、投诉、申诉和举报的调查、调解、处理和各类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

4承担各级指定、授权及接受委托的产(商)品的监督检验;承接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申办等方面的质量技术监督咨询服务;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仲裁检定等法律规定的检定任务,开展计量校准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检测任务。

5负责查处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生产抽查工作、监督检查和管理、整治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6负责卫生许可的初审、上报工作,对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检查结果;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等工作。

7负责查处涉及违反农业、林业、水利、动物检疫、农业机械等法律、法规、规章违法案件工作和投诉工作;负责粮食、肥料、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机安全检查、河道违规采砂和建筑物违规建设,森林防火等工作。

8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级预算单位1个

 

第二部分阜新市阜新市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阜新市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阜新市阜新市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28.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28.6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8.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0.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0.3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20万元

(二)支出总计1147.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86.7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9.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1万元,资本性支出13.58万元

2.项目支出160.85万元,主要对企业的补助160.8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2万元

主要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独立核算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8年,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收入1028.65万元,比上年增加1028.65万元,增长100%,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独立核算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总支出1147.5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147.58万元,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73万元,项目支出160.8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7.5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4.9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1.9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8.8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06.6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67万元,其他支出294.94万元,项目支出160.85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152.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42.9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1万元、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8.07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6.95万元,主要是退休费6.95万元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44.9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44.9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41.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57万元、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0.09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31.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4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5万元、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0.02万元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78.8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6.8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06.6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0.09、商品服务支出6.26万元、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0.29万元。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69.6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9.6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

11. 其他支出294.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7.5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3.71万元、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0.07万元、资本性支出13.58万元。

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阜新市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5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147.58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86.73万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160.85万元,增长100%。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独立核算。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资源勘探开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95万元。

1.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5人,0.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5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阜新市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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