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6-17 浏览量:203 来源:清河门区教文旅中心 责任编辑:清河门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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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
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按照继续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方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推进课程改革,负责干部教师的培训及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整体队伍综合素质,为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2.承担指导检查学校执行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分配教学任务,为课程评估、教学评估及开展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分析提供服务。
3.负责为国家、省市各类专项救助资金、系统内救助资金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提供服务。
4.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保障全区教育教学顺利开展提供服务。
5.承担区域内统一招生考试及试卷安全保密等相关工作,为区域内学生升学考试提供服务。
6.承担系统内安全教育、管理、督促、指导及系统内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校园美化绿化工作,为保障系统内人员安全提供服务。
7.承担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搞好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工作及指导检查学校卫生保健等工作,为全区体育事业发展及学校师生健康提供服务。
8.承担运用各种艺术形式,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承担图书借阅、采编、管理、资料保管,承担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整合地方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为区域内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服务。
9.为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服务。
10.负责所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园所安全工作。
11.承担全中心党建工作。
1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018年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xls
第三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78.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26.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6.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
3.事业收入52.5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收费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134.8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34.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6.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2万元,资本性支出4.3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4.05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8年,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收入1178.87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收入。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总支出1134.82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财政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2.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万元,教育支出807.5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7.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8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13万元,包括:
事业运行81.1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 教育支出807.59万元,包括:
(1)教育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支出416.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普通教育支出326.9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3)其他教育支出63.9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3.3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3.0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7.22万元,包括:
(1)机关服务1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等支出。
(2)图书馆47.7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
(3)群众文化35.6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4)文化市场管理22.8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79.8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79.8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37万元,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部分2018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0个项目支出,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0分。影响自评平均分的主要因素无。
本单位未参加预算绩效工作考评,故无公开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 (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 (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 (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 (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 (款)其他文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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