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19-06-17 浏览量:170 来源: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清河门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政府综合服务热线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普查和审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区政府政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2)承担机关事务管理和全区节能等相关服务工作,为机关后勤保障和全区节约能源工作提供服务。

(3)承担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建设和政务公开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政府网站建设及信用数据管理工作,推动电子政务发展。为市民投诉、民心网建设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提供服务。

(4)承担全区统计普查和统计数据处理等有关服务工作。为大型普查、统计调查和统计系统信息化工作提供服务。    (5)承担全区审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有关服务工作。为审计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运行、管理和审计项目数据处理等工作提供服务。

(6)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77.0996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77.0996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7.09964万元。

2.事业收入877.09964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16.846987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891.197054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891.19705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3.542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163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308613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749573万元

主要是上年基本支出结余2.749573元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无同期数据,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

2.支出增减情况。无同期数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1.197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19705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1.1970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2427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74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0542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242732万元,包括:

 

事业运行381.242732万元,主要是工资、经费、保险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7425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离退休2.847425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84.054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84.054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由于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所以无同期数据。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故公开空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702.862496万元,无同期数据,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无政府采购支出。

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2018年无政府采购情况故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参加预算绩效工作考评,故无公开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