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2-31 浏览量:302 来源:清河门区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一、主要职责
(一)区委办公室职责
此内容为涉密文件,不宜公开。
(二)区委组织部职责
此内容为涉密文件,不宜公开。
(三)区委宣传部职责
此内容为涉密文件,不宜公开。
(四)区委统战部职责
此内容为涉密文件,不宜公开。
(五)区委政法委职责
此内容为涉密文件,不宜公开。
(六)区直机关工委职责
此内容为涉密文件,不宜公开。
(七)区编办职责
此内容为涉密文件,不宜公开。
(八)区信访局职责
此内容为涉密文件,不宜公开。
(九)区总工会职责
区总工会是全区各级工会、产业(系统)工会的领导机关,受区委和市总工会领导。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区委、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淮安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认真履行引导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切实承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以及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指导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协助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区有关单位、企业党组(党委)管理镇(街道)工会和区级产业(系统)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区镇(街道)工会、系统工会、经济开发区工会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指导职工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和指导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技术协作活动。
7、会同区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区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省、市、区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进行指导、协调。
9、负责区工会系统的对外交流,发展同港、澳、台工会的联系。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及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团区委职责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对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订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区青年工作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利益和合法权益,参与监督青少年法规的执行,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和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组织和带领青年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培养和培训团干部。
8、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青少年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组织开展同省内外、市区内外青少年组织的交流工作。
9、负责全区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织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十一)区妇联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区委、区政府、市妇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定全区妇女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指导各街道妇联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2、团结和动员全区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实施“科技致富”、“社区服务”、“家庭文明”工程、“女性形象”工程,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推动“女性形象”工程的实施。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同男子的平等权利。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和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6、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基层妇女工作的活力。协助区委、街道党工委、有关部门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妇联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7、承担清河门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区科协职责
1、 密切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科技人员的呼声建议、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好科技工作者之家,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2、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3、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培养具有创新思想的科技后备人才,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4、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咨询服务,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5、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参与科技政策、法规和科普规划的制定,推动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6、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向有关部门举荐人才,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对乡镇 、街道、企业、事业科协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进行指导。
8、承担区委、区政府及市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区工商联职责
1、参与全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参政议政。
2、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3、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会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4、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5、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6、开展与国内外工商社团及经济界人士的友好往来,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开拓国内外市场;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区残联职责
1、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
2、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5、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7、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8、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区委办
2、区委组织部
3、区委宣传部
4、区委政法委
5、区委统战部
6、区直机关工委
7、区工商联
8、区科协
9、区妇联
10、团区委
11、区编办
12、区总工会
13、区信访局
14、区残联
三、清河门区委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020年区委办公室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公开表格.xlsx
四、清河门区委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河门区委办公室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清河门区委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清河门区委办公室2020年收支总预算53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24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比上年增加244万元.
(二)关于清河门区委办公室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清河门区委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清河门区委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2万元。
主要公务交通补贴费用。
(四)清河门区委办公室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清河门区委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没有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机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它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它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它民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支出(项):反映科普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主办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邮编:123006 Email:qhmqzfwz@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502210913号
辽ICP备05021991号 网站标识码:210905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011158 网站举报邮箱:qhmqzf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