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5-10 浏览量:251 来源: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清政办发〔2019〕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中省市直驻区各单位:
为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162次常务会议和国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民传字〔2017〕9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调整清河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宋广平 区委常委、皮革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李 妮 副区长
成 员:续宪文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冯秋丽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于跃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曹 伟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 晖 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崔振勇 区民政局局长
王 超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雪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贵岩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
周正航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纪春华 区审计局副局长
杨占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梅 区交通局副局长
张 兵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宪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秀娟 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东汉 区总工会副主席
叶 松 团区委书记
孙桂红 区妇联主席
张 利 区残联理事长
吕金湘 区法院副院长
郝文学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 鹏 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
郭东郊 区税务局副局长
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取暖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保障、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崔振勇同志兼任。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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