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清河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日期: 2020-03-16 浏览量:488 来源:清河门消防大队 责任编辑:夏照富 文字大小:

阜清政发〔20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区消安委的指导、协调、督导等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市消安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区消防安全工作需要,结合各单位机构改革实际,调整区消安委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王  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  邹黎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田  渥  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岩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曹中强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成  员:  李凤库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刘志宏  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局长

杨  兴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崔振勇  区民政局局长

刘红艳  区司法局局长

韩景霞  区财政局局长

宋冬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小健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弘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桑爱军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汪建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穆  迪  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杨志兴  皮革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部长

李凤库  河西镇镇长

张小宝  乌龙坝镇镇长人选

陈维军  清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立夫  新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东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岩同志兼任,负责消安委日常工作。区消安委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消安委办公室提出,报区消安委主任批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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