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河门区街道机构改革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10-21 浏览量:265 来源: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清政发〔2019〕1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河门区街道机构改革区划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河门区街道机构改革区划调整方案

 

按照省委关于街道机构改革和街道区划调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街道机构改革调整方案。

一、总体部署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要求,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目标,强化街道党工委领导作用,统筹党政机构设置,扩大服务管理权限,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人员编制配备,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创新基层管理方式,为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加快推进清河门区转型振兴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本次街道改革的原则

(一)地域相邻相近、尽量不出现飞地原则;

(二)人口面积均衡原则;

(三)行政区划属地管理原则;

(四)命名尊重历史现实原则;

(五)不打破社区隶属关系和管辖范围原则。

三、具体调整方案

按照省委关于街道机构改革和街道区划调整要求,我区4个街道撤并为2个街道。         

(一)设立清河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以清河街道和艾友街道原区域为基础,将原清河街道、艾友街道整个区域划入现街道,区域四至为:北临政通路,东至滨江街,南临河西镇南街村,西临原新北街道。下辖清河、变电所、水塔、芹菜沟、山景、吕家店6个社区。辖区面积4.7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95万人。

(二)设立新北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以六台街道和新北街道原区域为基础,将原六台街道、新北街道整个区域划入现街道,区域四至为:北靠阜锦高速公路,东临皮革园区,南至政通路与清河街道为临,西至清河岸边与河西镇后窑村为临。下辖西花园、东花园、中部、北山、乌龙、新街、北园子7个社区。辖区面积5.81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5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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