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河门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日期: 2022-12-27 浏览量:319 来源: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阜清政办发〔202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直相关部门:

《清河门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落实。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河门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清河门区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供热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河门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商户、居民住宅,供暖期间发生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范围。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安全防护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集中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同时对可能受影响的重点区域、单位、群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热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整合集中供热事故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应急物资、应急队伍、降低应对集中供热事故的成本。  

4.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成立应急指挥部

成立清河门区应对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甄 理  副区长

 员:陈国新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续宪文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杨忠华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李凤库  区发改局局长

 兴  区工信局局长

王立新  区财政局局长

 波  区住建局局长

庄闻博  区交通局局长

 野  区应急局局长

白淑丽  区营商局局长

鲁建亮  清河门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维君  清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立夫  新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龙  国网区供电公司经理

阎立勇  区自来水公司经理

刘仁忠  金山电厂供热经理

郭立新  新业热力供热公司经理

 悦  市政热力公司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琬唯担任。具体负责全区供暖统筹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供暖事故抢修有关工作。

四、启动应急机制 

供热事故发生后,经区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分析,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各成员单位按照各单位职责完成专业处置、宣传舆情、安全稳定、物资保障等要求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机制按照事故级别分为Ⅱ级响应和Ⅰ级响应。

启动Ⅱ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启动Ⅱ级响应,按照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措施:

供热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交通管制;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热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做好设置警示标志;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群访;

启动Ⅰ级响应

发生重特大事故,启动Ⅰ级响应,按照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统筹多个区级部门共同处置,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通知相关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工作。  

清河门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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