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30 浏览量:857 来源: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夏照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建设。
3、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4、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普法工作。
5、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工作。指导全区行政执法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二、内设机构
清河门区司法局现有内设机构1个,为清河门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三、派出机构
清河门区司法局现有派出机构7个,分别为新北司法所、乌龙坝司法所、清河司法所、河西司法所。承担辖区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工作。
局长:孙桂红
办公地址:清河门区清兴街6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办公电话:0418-601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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