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统计局

日期: 2023-09-30 浏览量:727 来源:区统计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检查监督中央、省、地方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实施。

2、准确、及时、全面完成国家、省、市调查任务,认真贯彻全国统一的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3、根据全区党政领导的需要,组织开展地方性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制定计划、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4、在区政府和市统计局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区各部门社会经济调查,审查部门的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5、通过多种方式,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

6、按《统计法》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全区各镇街、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协调各镇街、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建设。

8、组织指导全区各部门、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负责组织统计培训及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9、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

1.加强全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经济形势预测研判。组织开展经济热点专题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建立健全“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利用“三新”统计分类,进一步拓展“三新”统计范围,逐步完善“三新”统计制度、调查方法和“三新”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强新经济发展的统计分析研究。

3.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调和指导。为部门统计调查提供相关统计业务咨询和统计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积极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强化统计部门统筹协调分析。

阜新市清河门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一是办公室工作。二是营商、工会工作。三是文字综合。四是收发文件。五是档案工作。六是综合工作等。七是负责人事工作。八是报账工作 。十是负责机关党建等工作。

服务业、计算中心、名录:一、名录库管理工作。二、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三计算机管理工作。

投资科: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二、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三、建筑业统计工作。

社会科:一是全区人口、劳动工资及从业人员、文化产业相关统计工作。二是科技、创新、高新、妇女儿童相关统计工作。三是扶贫检测统计工作。

商务科:一是全区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行业相关统计工作及统计执法。

工业科:一、工业企业能源统计工作。二、工业企业财务统计工作。三、能源专业统计。

综合科:一、综合统计,区域发展统计监测、综合统计分析。二、城乡划分工作。

农业科:一、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核算相关工作、乡村卡审核验收上报工作、农业“三新”统计工作、农业普查相关工作、农业产调工作、统计专报撰写工作。二、粮食作物年度季度报表工作、经济作物年度季度报表工作、基础设施情况报表、能耗情况报表、园林水果坚果报表、农作物成灾情况报表、非主要畜禽生产情况报表、统计专报撰写、科室内勤工作。

普查部:一是人口普查。二是农业普查。三是经济普查。

执法科、监督科:一、监督检查工作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定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办法,受理、转办、督办统计违法行为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二、负责国家、省、市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检查和监督。三、组织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四是统计专项治理工作。

 

联系人:田雨

联系方式:0418-278724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办公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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