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5-11 浏览量:381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清政办发〔202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中省市直驻区各单位:
现将《清河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1清河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版)》.doc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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