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2-31 浏览量:944 来源: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夏照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清政办发〔2020〕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中省市直驻区各单位:
现将《清河门区处置城区大风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河门区处置城区大风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我区大风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安全问题,提高对大风天气的反应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最大程度避免居民人身财产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防御大风天气造成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积极主动开展城区大风极端天气应急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现场处理,逐级负责”的应急管理方式,“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公共服务职能,“分工协作、快速高效”的联动协调机制,“准确及时、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大风极端天气预防工作,成立清河门区大风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 锐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甄 理 副区长
成 员:刘秋萍 区委办公室主任
于跃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凤库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刘志宏 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局长
杨 兴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崔振勇 区民政局局长
韩景霞 区财政局局长
宋冬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小健 区交通局局长
朱弘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桑爱军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邹黎明 区应急局局长
王立新 区审计局局长
汪建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穆 迪 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罗 野 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兵 区供销联社主任
郭景国 区交通公设中心主任
李继刚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守甲 团区委书记
孙桂红 区妇联主席
田 渥 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凤库 河西镇镇长
张小宝 乌龙坝镇镇长
陈维军 清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立夫 新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勇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凌 龙 国网清河门分公司经理
曹建鹏 清河门区交警大队队长
李 岩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应对大风极端天气灾害决策,在紧急和突发情况下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挥全区处置大风极端天气救援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并根据职责分工和受灾区域情况于6小时内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大风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波局长兼任。
四、预防和应急准备
(一)预防
1.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大风防御措施、应急处置流程和相应管理办法;
2.加固标示牌等室外悬挂物;
3.加强大风天气下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中心,做好大风灾害的防御知识宣传,提高我区居民防灾自救意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
5.做好应对大风灾害的应急演练。
(二)应急准备
随时关注气象信息,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天气趋势预报,向相关部门通报。
应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接收和向有关人员发送预报、预警信息,强化信息沟通;
2.加强标示牌等室外悬挂物的安全防范检查;
3.做好应急力量部署;
4.做好应对大风的各项准备。
五、预警和预警响应
(一)预警
1.预警级别
随时关注气象信息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预警。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探测手段,做好局地性强风监测。
大风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大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8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黄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橙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预警发布
随时关注气象信息发布大风预警信号,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社会公众播发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二)预警响应
1.随时关注气象信息,加强对大风实况的监测,适时加密预报次数,做好精细化的天气预测、及时报告最新监测、预报信息,做好防御提示。
2.各成员单位督促所属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大风天气各项生产安全。
3.消防部门要加大后勤力量,做好应对房屋倒塌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准备。
六、应急处置
(一)基本程序
1.灾情信息报告
大风灾害发生后,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组织抢险救援,迅速汇总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口头报告,两小时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2.先期处置
大风灾害发生的镇、街负有进行即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全员开展自救互救,联系相关单位必须即时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二)综合应急处置
大风引发多种重特大突发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且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大风持续或其影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领导小组视情况实施应对大风极端天气应急工作。
(三)灾情调查和评估总结
1.预警信号解除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实况信息的汇总,重要信息即时报告。
2.发生大风灾害,各成员单位及时对灾害进行调查、评估与核实,重大灾害损失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信息上报领导小组,同时要做好相关科学调查,为提高处置大风极端天气灾害的科学预报积累资料。
七、奖惩
(一)对在应对大风灾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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