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河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9-30 浏览量:556 来源: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夏照富 文字大小:

阜清政办发〔2020〕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中省市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清河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河门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3号)、阜新市《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2020〕15号),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解决基层政府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坚持标准指引、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基层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到2023年底,按照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确保政务公开覆盖全区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落实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附件2,可在清河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公开依据”栏目中下载),要按照市级对口部门印发的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方案,主动对接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本系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建立健全本级本部门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镇街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与区政府相关领域部门对接,编制本级政府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中省市直驻区有关单位。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2.建立全区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组织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部门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完善公开事项,编制各领域全区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完善各公开事项具体信息内容。(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中省市直驻区有关单位。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3.做好其他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部门制定的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建立我区各相关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工作,指导本系统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中省市直驻区有关单位。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有序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政府网站规范化集约化工作、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解读回应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事服务公开工作、村(居)务公开工作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届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开展相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任务部署阶段。2020年10月底前,各镇街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明确完成时限。

(二)国家标准落实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区政府部门编制完成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镇街同步编制完成本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相关部门、镇政府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三)成果推广转化阶段。2022年3月底前,区政府办公室对26个试点领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本级政府标准化公开目录由区政府相关领域部门担负起主体责任,要精心组织实施,与市级对口部门和各镇街形成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各部门、各镇街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政务公开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对本领域镇街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建立全区试点领域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责任单位名单

附件2:国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zip

 

附件1:

建立全区试点领域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责任单位名单


建立全区试点领域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试点领域

责任部门

重大建设项目

区发展改革局

公共资源交易

义务教育

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公共文化服务

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

养老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

区司法局

财政预决算

区财政局

就业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社保分局

社会保险

城乡规划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清河门分局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建立全市试点领域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试点领域

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分局

保障性住房

区住建局

(区人防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农村危房改造

市政服务

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

城市综合执法

区综合执法局

区住建局

涉农补贴

区农业农村局

(区扶贫办)

扶贫

卫生健康

区卫生健康局

安全生产

区应急局

救灾

食品药品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

税收管理

清河门区税务局

户籍管理

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分局



关于《清河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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