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9 浏览量:16 来源: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4月3日至7月2日,第一巡察组对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察。7月22日,巡察组向清河门区市场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
7月22日,区委巡察办主任吕兴伟,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巡察组其他成员来到我局召开巡察整改意见反馈工作会议。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全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此,局党组7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局党组决定成立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王小健局长,全面负责全局整改落实工作,组员为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整改落实。将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准确,符合客观实际,进一步改进了工作、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推动全区市场监管工作发展。
二、高度重视,深化落实整改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王小健同志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对每一项问题细化,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问题整改,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廉洁自律,确保巡察整改问题落实到位。7月30日下午1点30分,我局全体人员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组和班子成员都能紧扣主题,对照问题,发表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深刻反省问题,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并且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分别对下属员工开展了谈心谈话。切实通过巡察整改倒逼能力的提升,着力提升全体员工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的能力素养。
三、强化问题导向,逐项细化整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严格按照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 加大纠错整改力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多次召开整改落实会议、采取多种工作举措,全面深入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将区委巡察组指出的5项17个问题和提出的6条即知即改问题,细化为5项40条,截至12月4日,已完成整改39个;未完成1条。我局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切实把握巡察整改契机,进一步推动改革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头等任务来抓,最大限度地放大整改效应、拓展整改成果,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抓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的问题。市场局党组健全了理论学习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的要求,规范了清河门区市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研究出台了《清河门区市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每月理论学习计划,并将学习到的知识以及理论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保证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的相协调。
二是关于“党组学习未形成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的问题。根据巡察党组学习记录中发现的问题,在会议记录过程中未记录单位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我局工作人员立即整改,9月份对整个党组记录本进行了重新抄写,将每一项党组学习后,将具体的工作举措、落实建议记录其中,认真抓好党组学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的形成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
三是关于“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深化市场体制改革、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没有真正学懂弄通做实”的问题。市场局党组深刻反思研讨,在10月13日,在我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理论中心组的学习研讨,局党组书记王小健同志主持会议,首先由王小健同志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重要讲话精神”做专题研讨,由闫树军同志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重要讲话精神”做专题研讨,张志民同志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重要讲话精神”做专题研讨。在12月3日,在我局三楼会议室,王小健同志、闫树军同志、张志民同志分别对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等重要讲话精神作专题研讨。深入思考,建立健全长效的学习机制,切实将习近平系列讲话以及文件精神,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履行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关于“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满意度不高”的问题。针对“根据发放的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的调查问卷,群众认为我区食品安全状况一般,存在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食品”的问题,对此我局扩大了辖区内存在危害食品安全的企业和个人的检查范围,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2024年9月6日配合市局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辖区内的大型超市、超市、展开地毯式检查,对保质期较短和较容易过期的食品和保健食品专区设立是否规范进行重点检查,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食品予以立案处理。规范业户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同时,展开业务培训,例如,2024年11月21日,参加市局组织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员培训会等的线下培训,以及参加省局组织的食品领域有关知识的线上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以此在面对群众的需求和问题时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让群众满意。此外,药品科加大监管力度,狠抓案件查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扎实开展药品经营及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利用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集中整治,加大对辖区内质量“两品一械”安全的监督管理,2024年办理药械化案件共22件,罚没款16.7万元。
二是关于”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针对“存在日常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监管检查不够彻底,检查后无整改记录,缺乏实效性”问题,我局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例如,在开展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工作中,全部签订“白酒五严禁”承诺书,完成整治提升并建立监管档案。重点整治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违法经营、虚假宣传销售等违法违规的业户。例如,对于存在利用虚假广告经营的某业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理,2024年5月30日予以立案,根据对当事人做的询问笔录以及广告制作费用的收据等证明材料,对其进行处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政策规定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措施:
局党组对上级出台的文件精神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中存在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坚决的问题。局长王小健带领全局积极主动学习政策、理解政策,全体人员加深对于政策的领悟。由办公室接收,汇报局长,到向各部门传达,各环节衔接更加紧密,减少了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工作效率显著提高。从文件的接收、传达、分析到具体行动的部署,整个过程更加流畅和及时。遇到问题第一时间向上反馈,打破了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了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在工作中能够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如,《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制度》中规定,企业应每年度持续进行自查,并及时认真填写《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表》查阅资料发现,仅2022年度有企业特种设备清单管理责任书,其他年份均未签署的问题。已对往年的企业特种设备清单管理责任书进行重新归档整理,并及时督促企业签署本年度特种设备清单管理责任书。接收到整改要求后特种设备科立即对签署留档的《企业特种设备清单责任书》进行整理,并逐年检查《企业特种设备清单责任书》签署落实情况。整理检查发现,2020-2023年《企业特种设备清单责任书》均已签署,但存在存档不及时不规范情况,现已重新整理归档。2024年《企业特种设备清单责任书》存在个别企业未签署情况,现已通知企业负责人对责任书进行签署,并对其反复强调安全生产重要性。针对未按照阜药安组发【2021】1号文件关于印发《阜新市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通知批示的要求,成立清河门区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问题。根据阜新市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清河门区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推进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加强行刑衔接案件办理,办理检察院移交假药案件1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人员配备不合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2人,2人均无报考特种设备监察员资格,没有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副局长张志民,将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两年,获得报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员证书资格后,及时报考,获取相关从业资格。
二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经常。2020年以来,仅2023年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未发现其他年份记录表。已对往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整理归档,2020年以来所有年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已装订成册。
三是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不到位。2020年以来,仅在2023年6月开展一次电梯应急救援演习。开展电梯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宣贯活动较少。已意识到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的重要意义,并于今年4月份已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习,并长期坚持。
四是吸取同类企业事故教训学习不够。未开展学习同类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并对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因我局没有特种设备培训资质机构,特种设备培训学习等方面全权由市局组织开展,在今后吸取同类企业事故教训学习中,配合市局组织相关企业对事故案例进行学习,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局内组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对相关事故进行学习,提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应急应变管理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执法文书书写不规范
整改措施:
一是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填写不规范。我局于2024年10月9日在区市场局三楼会议室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会,会上明确案件结案审批表的填写要求和重要性,确保每起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完结后及时、准确填写;对卷内文书的页码编写进行统一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格式进行,安排专人进行审核,确保首页、目录填写的页码与实际页码一致;完善案件审理负责人集体讨论记录的签名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出席人签名齐全;规范行政监察日常监管案卷的填写,强调封面登记日期、结案日期、归档日期等必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行政执法案件中处罚金额有误。我局于2024年8月1日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会上重新核算了阜清市监罚字〔2023〕01 号案件中的违法所得,将正确的金额 2919.07 元予以确认,并补充办案机构负责人的签字;建立处罚金额核算的复核机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由专人对金额进行仔细核算和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6、食品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监管漏洞
整改措施:
一是关于“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针对河西上德堂医疗连锁、北山上德堂医药连锁、人民康泰大药房执业药师不在岗。加大执业药师不在岗的监督检查力度,7月24日、8月7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7月16组织辖区药店到我局开展药品安全相关会议,督促经营及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与全区执业药师签订执业药师承诺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药品安全。针对“存在部分业户销售超期食品、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小餐饮许可证过期”问题,加大了日常检查力度,2024年9月19日,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的问题,对此第一时间指出,并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该经营单位现已整改完毕。同时,在微信工作群中对于食品销售经营者销售中存在超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的问题、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中存在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的问题、经营许可证过期的问题进行提醒督促,使业户定期检查销售的食品是否为超期食品和三无食品,及时更新健康证和经营许可证。
二是关于“食品快速检测车使用率低”的问题。针对“只用于食品快检服务,综合检测无法正常开展,无检查记录,缺少相关具有食品监测的专业人员”问题,我局已向政府上报申请招录专业持证的编制人员和快检服务的相关资金,现未批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并持续推进
7、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关于“涉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不完善,没有按年份和人员变动情况”的问题。办公室档案管理规范已出台,确定专门档案负责人,涉密人员管理职责明确,内容、格式与分类标准清晰。档案整理、归档、保管及查阅流程有序设定,推动档案管理工作步入标准化正轨,为信息安全与高效利用奠定坚实基础,成效初显。按照年份进行一一分类,全面反映涉密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涉密事项等重要信息,为涉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清晰的年份划分让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快速定位特定时间段的档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关于“文件保密管理方面存在隐患”的问题。明确了涉密文件的分类、存储、传递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更加规范地处理涉密文件,降低了涉密文件泄露的风险。严格执行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文件的规定,从源头上杜绝了涉密文件在非安全环境下的操作。安全意识得到了极大提高,自觉遵守规定,确保涉密文件始终在安全可靠的涉密专用计算机上进行处理。存放区域的安全性得到极大提升,具备防火、防潮、防盗等功能,确保涉密文件不受外界因素的破坏。所有档案都按照既定标准进行整理,统一放置在局二楼档案室,使得档案信息更加清晰、易查,为涉密人员管理工作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依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市场局党组深刻反思,高度重视。于8月22日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清河门区市场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阜清市监发[2024]27号),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工作1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及时排查涉及思想政治、财务管理廉政等方面风险点,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了实处。
二是关于“廉政提醒谈话浮于表面”的问题。对廉政提醒谈话,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带头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到各部门、各岗位。
三是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欠缺”的问题。
市场局党组立即反应,责令对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没有报告抓分管科室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表述的领导干部,做出了说明,并要求本人立即整改。同时强化党内监督,科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进行提醒,落实了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审查签字制度,促进了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的落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市场局党组高度重视,经党组成员沟通后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中对大额资金使用做出明确要求,上党组会、表决、会议纪要缺一不可。发票等原始凭证需经单位一把手签字、财务主管签字、经办人签字无空缺,方能支付。加强对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培训执行。于9月13日,开展组织学习,学习地点为三楼会议室。学习内容为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整改措施并明确立即整改,长期坚持,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党组会研究不及时的问题。我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于10月9日在清河门区市场局三楼会议室对局党组成员及财务人员召开党组会,明确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在支付之前上党组会,有会议记录,否则不能支付。
三是研究事项的会议记录的费用金额未填写的问题。我局于10月23日在清河门区市场局三楼会议室对局党组成员及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召开党组会,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要求对应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支付金额。同时加强了对会议记录的审核工作,记录人记录完毕后,由分管领导再次审核所记录内容,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执法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关于“执法人员年龄结构不均衡,中间力量薄弱,断层严重”的问题。我局于2024年8月1日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会上制定通过了年轻干部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方式和期限;为年轻干部配备经验丰富的导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帮扶;给予年轻干部更多实践锻炼的机会,承担重要的执法任务。7月新来5名公务员,通过按照计划,有针对性的培养、帮扶,年轻人快速成长,目前已经均可以在各自的岗位上独当一面,大大缓解了我局之前的执法人员年龄不均衡、中间力量过于薄弱的问题。
二是执法人员专业与监管领域不匹配。目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标准计量领域都是非专业人员,均为新接触的执法人员,对复杂且有难度的执法工作无法顺利开展,需要上级业务部门寻求指导。积极参加省市局举办的执法相关培训。7月5日参加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交叉检查培训,11月27日参加省局举办的综合统计和数据报送相关培训。此外,我局于8月初和十月初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请局内经验丰富的人员授课;与上级业务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寻求专业指导和支持;鼓励执法人员自主学习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激励措施。对于新招录的5名工作人员,鼓励大家在各自的领域积极学习,既符合各自的专业要求也满足我局目前的工作需求,执法人员的整体专业性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三是执法业务方面的培训少。我局制定详细的年度执法业务培训计划,增加《行政处罚法》及行政执法检查监管方面的培训课程;扩大培训人员覆盖面,确保所有执法人员都能参加必要的培训;采用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如线上线下结合、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提高培训效果。我局于 10 月与 11 月积极组织开展了相关培训工作。在这两个月期间,按照既定的培训计划,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培训活动。培训内容涵盖了《行政处罚法》以及行政执法检查监管等重要领域,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的理解深度与应用能力大幅提升,在行政执法检查监管工作中的操作更加规范、精准,从证据收集的完整性、程序执行的合法性,到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以及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把控,均有质的飞跃,执法行为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显著增强。同时,丰富的培训活动促进了执法人员之间的交流互动,不同部门、岗位间的协作配合更加顺畅高效,团队凝聚力与协作力进一步提升,为应对复杂多变的执法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力推动我局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账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
一是关于“凭证中多处存在无签字或签字不全现象”的问题。凭证中存在多处签字不全现象,因相关人员均已离职或调任退休,补签存在困难。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与单位领导沟通,建立凭证签字管理制度,组织现任出纳,会计人员学习。学习时间为9月13日,地点为三楼会议室。
二是关于“附件中支票票根填写不规范,有经手人未签字,日期未填写现象”的问题。因支票根经过了银行审核已经支出,前任出纳人员已经离职,补签存在困难。经与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沟通,组织出纳人员通过互联网上网自学和向银行工作人员请教,学习支票根的正确填写方法,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报销油款发票不规范。与单位领导沟通,制定加油款报销流程,流程中规定由办公室为公务用车加燃用油,开具发票,进行领导汇签。出纳检查签字齐全,票据齐全后进行报销,会计记账装订账册。于9月13日三楼会议室集中学习,学习人员为办公室人员,出纳,会计。学习中强调签字齐全与票据齐全的重要性,财务主管提出长期坚持的要求。
四是党建经费未及时转入基本户。针对党建经费转入基本户不及时的情况,组织财务人员于9月13日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学习地点为单位三楼会议室。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对于党建经费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入账,并且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列支,做到专款专用,支付后及时记账。
五是上缴国库款执行不规范。针对上缴国库款执行不规范问题,经与单位领导沟通后于9月13日,三楼会议室进行财务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并强调,上缴国库款要在规定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缴。巡察中出现问题因21年度,记账科目错误导致,在9月份记账时已经将记错的科目调整,目前上缴国库款中已经不存在余额。
六是关于“工会账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与工会主席汇报,并与9月13日三楼会议室对工会出纳、会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工会账户可支出事项,完善工会账目管理,严格执行工会支出管理,杜绝用工会账户支出范围外资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投诉举报工作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结合不够。
整改措施:
加强对投诉举报的分析处理。接到投诉举报后,对投诉举报进行细致分析,了解投诉人诉求及被投诉人可能存在的违法事实,加强投诉举报与执法部门协作,将投诉举报作为重要的获取案件线索渠道之一,对调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立案调查,依法处理。例:美之经典化妆精品商行违法广告案、易乐康保健养生馆虚假宣传案都是从投诉举报渠道获取的案件线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3、党建工作与业务融合度不高,同频共振尚未形成。
整改措施:
一是党组抓党建工作不紧不实。市场局党组加强了对党建工作的认识程度,认真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进行工作的安排,在8月初开始直至目前,共开展了周末工作交流大会6次,加大于业务科室的联系,共同参加一些组织活动加大了沟通与交流,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仍需加强。针对业务水平不高,党建知识薄弱等问题,市场局党组借助“三会一课”加强对于党员的集中学习,9月我局集中学习了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0月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11月开展向“辽宁优秀共产党员”李清学同志学习及《中国共产党网络行为的规定》,12月集中学习《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年党支部集中学习共开展了1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共开展了2次,加强了党员对于党的知识的掌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党支部工作缺乏规范性。
整改措施:
一是党日活动单一。根据机关工委开展高质量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5月、6月、7月党日活动日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集中学习研讨、开展讲党课,党支部集中学习等活动,今年来共开展了13次,丰富了组织生活,增强基层组织力,加强组织建设。
二是党支部换届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关于党支部换届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党组在7月1日在局三楼会议室认真学习了关于规范党支部换届的相关规范,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工作的流程标准,坚决执行末位表态制,责令下一次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内相关规定落实,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15、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
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15个,整改完成14个,整改完成率93%,有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即政务服务执行“三集中、三到位”不彻底,审批职能集中不到位。市局设有23个科室,然而我局机关因人员短缺未设置与之对应的科股室,且无相关工作人员,在对接市局各科室工作时,只能采取交叉管理与主协配合的方式,这就导致了一人需应对多个科室工作的状况出现,难以达成 “三集中、三到位” 的要求。鉴于此,我局已向区政府提交申请,期望能够增加通过考录进入我局的行政编制人员,以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当前工作对接困难的局面,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更为高效、有序地推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6、党建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用力不够。
整改措施:
一是党组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用力不够。二是局党组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条例和规定等内容的学习少。在个别谈话中,部分人员不掌握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要求,对相关法规掌握不全面。每周五下午,在单位会议室组织窗口人员开展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相关法规的培训。培训由局内业务精湛、对营商环境法规有着深入研究与丰富实践经验的骨干成员担任讲师,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营商环境相关法规的重点条文、核心内涵以及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培训过程中设置互动答疑环节,鼓励窗口人员积极提问,分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惑与难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以确保窗口人员能够真正理解、消化相关法规知识,提升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业务水平与服务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在打造“用心贴心” 的政务服务环境建设上存在短板。
整改措施:
一是局党组未按规定安排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市场服务窗口现有3人,其中一人是在编人员,其他2人为合同制人员,缺少约束力。在营业执照审批过程中,受理、审批均为同一人,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34条规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增加分管副局长在大厅办公;满足两人是在编人员审核的要求。
二是政务服务执行“三集中、三到位”不彻底,审批职能集中不到位。经了解,该局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的窗口只办理发放营业执照和自主申报年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等行政事项仍在本局办理。“前店后厂”“两头受理”现象依然存在,距离全部进入大厅实现“一站式办理”目标有一定差距。市局内部设有 23 个科室,然而我局机关因未设立与之匹配的科股室,且缺乏专门的工作人员,在与市局各科室对接工作时,只能被迫采取交叉管理以及主协配合的模式。这就致使出现一名工作人员需同时应对多个科室工作任务的繁杂局面,进而使得政务服务所要求的“三集中、三到位”难以有效落实。鉴于此严峻状况,我局现已正式向区政府提交申请,期望能够批准增加通过考录方式进入我局的行政编制人员,从而为改善当前工作困境、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升级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与组织保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单位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把政治建设作为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前提,坚决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把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治建设工作抓出成效。
把整改落实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打牢基础。
通过5个月的整改落实,对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长远影响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虽然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不足需要长期进行推进,形成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整改要求切实落实到位,不出现反弹。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时刻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落实八项规定,坚定不移的维护班子团结,不断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稳步提升,团结带领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为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李汉希;联系方式:电话0418-6011992;电子邮箱qhmqxcb@163.com。
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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